2月22日上午,学校保卫处、教务处相关人员在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赵玲珍带领下,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、实训室及快递点等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了督查。督查发现,大部分实验(训)室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,实验(训)室开学准备工作做得较扎实。但还有实验(训)室存在实验(训)材料、物品随意堆放、消防类器材检查不及时、实验(训)器材摆放混乱等问题。督查组已发出整改通知,要求限期整改。在督查过程中,督察组对各实验(训)室提出进一步要求,要进一步完善和本实验(训)室在实验(训)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,并对预案进行演练,确保学生使用安全,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实训环境。
供稿:保卫处
审核:罗卫东